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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市局:6月底前,120家省定重点企业必须装VOCs在线,拒不安装处罚(目前完成率35.6%,37家已安装)

发布时间:2018/6/26 10:24:14

 

  近日,记者从廊坊市环保局获悉,按照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8]256号)要求,今年2018年6月底前我市需完成120家省定重点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安装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安装完成37家,完成率为35.6%。

  各县(市、区)安装完成率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大城县100%、广阳区80.0%、开发区56.7%、文安县27.3%、霸州市25.0%、安次区12.5%、固安县9.1%,永清县、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县四县(市)均为0%。

  VOCs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是省环保厅直接安排部署的一项VOCs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工作之一,已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重点内容。目前,距离完成时限不足十天,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一线指导调度,驻场解决问题,确保完成任务要求。对已搬迁、已停产无法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要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建立档案,能证明该企业不具备继续生产的能力,并明确专人,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杜绝恢复生产。对已安装完成的企业,要尽快完成联网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与企业对接,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及信号传输保障工作。对拒不安装VOCs监控设备的重点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处罚手续,做到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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